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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全县养犬管理区域通告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3-02 11:21:54


为充分发扬民主,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现将《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2年3月10日前,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其中《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由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17-5549132

邮箱:3243331633@qq.com

通信地址:宝鸡市眉县首善镇眉坞大道西段  

附件: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docx



眉县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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