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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宏策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19 10:43:0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政府2022年7月6日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魏宏策同志任县滨河文化产业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周平、张宝利、于 维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

孟宝生同志任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

免去:

王 峰同志县滨河文化产业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亚文同志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赵宏强同志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陈军怀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职务;

刘剑锋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国家级(眉县)猕猴桃产业园区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李永林、魏 中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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