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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周宇轩等同志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24 17:20: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政府2025年6月23日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县司法局副局长周宇轩、县财政局副局长邓莉娜2名同志一年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取消任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4年5月起计算。


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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