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所需资料
(1)线上申请:住院结算单、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诊断证明、手术记录或封面记录,还有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正面。
(2)线下申请:有效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生育住院结算单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含诊断证明)、宝鸡市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情况登记表。
二、待遇标准
宝鸡市域内女职工生育津贴设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连续参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乘以产假天数一次性计发。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的,以本单位本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实际月份,除以实际天数,乘以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按98天产假享受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门诊、住院,妊娠16周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妊娠16周(含16周)以上自然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女职工生育津贴结算后,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直接拨付至个人。
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等财政预算单位(含中、省驻宝单位)女职工生育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
三、 线上申请平台和申请程序
在“陕西医保”小程序“生育津贴申报”菜单进行申领。女职工生育津贴线上申请后,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生育津贴拨付至个人。
四、线下申请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
眉县城投大厦B座一楼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917-554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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