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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首善街道办事处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24 11:2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自2025318日至2025528日对眉县首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首善街办)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施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评价意见

首善街办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总预算由机关本级和财政所预算组成,均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截至2024年底,首善街办账面反映资产总计6104026.65元,负债和净资产总计6104026.65元,累积盈余-4834648.19元;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7185057.75元,行政支出37574431.34元,项目支出24989712.05元。审计结果表明,首善街办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基本合法,预算执行基本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上缴应缴资金;

2.未严格执行差旅费审批制度;

3.在其他科目中隐匿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4.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及时上缴应缴资金的问题,责成首善街办、首善街办财政所加强预算收入管理、及时上缴应缴款项;对未严格执行差旅费审批制度的问题,责成首善街办规范单位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差旅费审批制度,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对在其他科目中隐匿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责成首善街办按照有关制度、准则规定处理会计账务,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未及时上缴应缴资金的问题,首善街办已于20253月上缴应缴资金;对未严格执行差旅费审批制度的问题,首善街办组织机关人员学习相关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票据及附件,规范差旅费管理;对在其他科目中隐匿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的问题,首善街办在今后会计核算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反映经济活动;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首善街办经核查相关凭证后将以实际数据、缴费凭证为主,采用权责发生制及时准确记账,避免预支方式核算。

眉县审计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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