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5年3月12日至6月15日对眉县常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常兴镇政府”)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施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常兴镇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和实施本乡镇经济发展规划,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引导农业产业发展;负责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稳定、调解纠纷并统筹安全应急;推进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开展公共卫生等民生服务。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资源环境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园区发展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
审计结果表明,常兴镇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基本规范,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在差旅费报销、会计核算及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二)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四)大额现金支出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县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常兴镇政府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80元予以追回,今后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对超标准报销部分不予报销;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责成常兴镇政府限期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并补提固定资产折旧,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常兴镇政府依据评估价值或重置成本补记固定资产,并调整相关会计科目,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准则,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大额现金支出的问题,责成常兴镇政府督促汶家滩村委会今后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相关规定,防范资金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已追回超标准报销的伙食费80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眉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报销审核标准;关于“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对2024年2月购入的复印机、碎纸机,已按规定补记固定资产,补提固定资产折旧,完成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对农业大棚项目支出重新核算,已按评估价值补记“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调整了相关会计科目,并且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建立项目支出“分类核算”清单,对误记“其他收入”的25604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已调整至“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关于“大额现金支出”问题,督促汶家滩村委会村级财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每月核查村级现金支出凭证。
眉县审计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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