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头镇政府设有十二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协、人大、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改革、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网络信息、老干、科协、党校、档案、保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关管理、党务公开、财务管理、驻村工作队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罗文 联系电话:0917-5790012
(二)经济发展办
负责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国家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民营经济发展、企业安全生产、消防、金融扶贫、企业、统计、科技、环保、节能减排、供销商务工作。承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李晓光 联系电话:0917-5790012
(三)乡村振兴办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森林防火、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成效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项目管理、集体资产管理、“一事一议”项目。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屈宝剑 联系电话:0917-5790012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
负责民政、社保、残联、社会救助、政务村务公开、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就业创业和培训、卫健(爱卫合疗)、疫情防控等工作;承担民族宗教、医疗保障、养老保险、老龄、撤县设市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黄 龙 联系电话:0917-5790012
(五)公用事业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队)
承担城镇建设及管理、镇区保障房管理、移民搬迁小区管理、棚户区改造,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法规、拥军优抚、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站长:李维科 联系电话:0917-5790012
(六)综治办(司法所)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扫黑除恶、禁毒、依法行政、司法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刘超 联系电话:0917-5790012
(七)自然资源所
负责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管理、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所长:李宏斌 联系电话:0917-5790012
(八)生态应急办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水利、防汛抗旱、全域旅游、文化文物、道路交通及管护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主任:魏江涛 联系电话:0917-5790012
(九)武装部
负责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部长:陈 博 联系电话:0917-5790012
(十)征迁办
负责眉太高速征地拆迁、施工环境保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主任:罗 文 联系电话:0917-5790012
(十一)监察督查室
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督查督办、执纪问效。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主任:吴桐 联系电话:0917-5790012
(十二)其他站办
共青团:张晨曦(兼)
人大秘书;王广盛(兼)
妇联;廉小卜(兼)
工会:张 程
机关廉政灶:杨中元(兼)
统一联系电话:0917-579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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