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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单位

发布时间: 2024-11-29 08:44:33

眉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眉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正科级、参公)、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眉县“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眉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心)(正科级)、眉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正科级)、眉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含信用办,副科级)、眉县价格认定中心(副科级)、眉县粮食质量检验检测站(股组级)。

(一)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1.征集全县五年规划重大项目计划提交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并印发,做好中期调整计划征集、论证和印发。

2.征集年度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提交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并印发,做好中期调整计划征集、论证和印发。

3.管理年度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建立项目管理台账、问题项目推进台账,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专题推进会,上报省市县重点项目进度。

4.建立全县“四个一批”重点项目清单,负责管理宝鸡市重大项目前期及重点项目智慧管理云平台和陕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系统项目录入和调度。

5.组织市县重点项目观摩活动,召开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推进会,配合做好省市重点项目审计牵头协调工作,负责中省市县项目督导、检查、参观等活动。

6.对接市重点项目办。联系涉及承担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有关单位。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负责人:许颢   联系电话:0917-5546006

办公地址:眉县首善街办平阳街146号

(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眉县“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眉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心)

1.承担县秦岭办、黄河办日常职责任务。

2.综合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管理,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查检查及宣传等工作。

3.负责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牵头推进实施全县西部开发及“一带一路”、关天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重大问题、政策法规、对外合作等方面研究和相关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

4.对接市秦岭办、黄河办、秦岭保护中心。联系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县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负责人:崔鑫业   联系电话:0917-5545250

办公地址:眉县首善街办平阳街146号

(三)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1.统筹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拟订全县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负责数字经济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和数据要素配置及数据交易市场建设;负责全县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治理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推动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和信息共享工作。

2.统筹推进数字眉县、数字政府、数字乡村、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研究制定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电子政务、智慧应用等公共基础支撑、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负责全县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考核以及对各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化规划、应用建设方案的审核工作。

3.负责全县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区域数据中心、5G网络、物联网等建设;负责联系县级通信运营商,协助上级部门对在眉的公用通信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协调与服务,协调县内电信资源分配,推进电信普遍服务。推进政务信息化和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数字社会规划建设,负责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的服务和日常联系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外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开展政府网站网络安全监测检查和绩效测评工作。

4.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指导监督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承担数字经济、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相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相关重大交流合作活动。负责数字经济、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大数据、信息化教育培训。

5.对接市数字经济局。联系各镇街、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太白山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猕猴桃园区管委会及各电信运营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负责人:谢文强   联系电话:0917-5545900

办公地址:眉县首善街办平阳街146号

(四)节能监察监测中心(信用办)

1.负责抓好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全县用能单位节能监测;配合做好省节能信息平台运行和管理;开展能源审计、节能量认定;负责组织全县节能监察执法工作;组织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开展节能宣传、培训、交流及信息传播、咨询服务等。

2.负责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规章和标准;联系、协调、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监督和管理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等。

3.对接市节能监察中心、联合征信中心。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负责人:祁明刚  联系电话:0917-5555906

办公地址:眉县首善街办平阳街146号

(五)价格认定中心

1.贯彻执行中、省、市价格认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办理县域内各有关单位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依法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2.对接市价格认定中心。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负责人:罗瑞妮  联系电话:0917-5542726

办公地址:眉县首善街办平阳街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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