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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5-09-10 16:20:56

(一)政秘股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件处理,领导讲话、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字等材料的起草;负责机要、保密、档案、信息、调研、后勤、财务、统计、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共青团、妇女、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

股   长:吕  祥      联系电话:0917—5542781

(二)文化广电股

拟定文化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大型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各单位和农村开展各种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和全县业余文艺队伍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联系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及镇街综合文化站工作;负责文化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电影业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广播、电视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拟定文物及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及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指导做好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股  长:  王  叶      联系电话:09175546218

(三)旅游股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立项、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景点重点项目规划、建设;负责推进全县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划分和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监管全县旅游行业安全和经营,依法规范旅游市场。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股  长:李美蓉       联系电话:09175550333

(四)文物股

负责全县文物业务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制定文物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拟定文物事业保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查镇街文物工作;组织全县文物资源普查调查和文物资产登记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展示、利用项目的策划、申报、立项、建设及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管理监督全县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股  长:蒋亚兰       联系电话:0917554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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