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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医疗保障局单位职能

发布时间: 2025-11-10 18:12:48

眉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措施意见和计划规定。

(二)制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中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四)贯彻执行中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眉县医疗保障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政秘股。主要职能:负责协助局领导对党务、政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负责局系统党建及党风廉政、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综治维稳、精神文明、爱国卫生、法治教育、安全应急、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纪律作风等综合性工作,以及两案办理、干部教育、印章管理、机要保密、政务值班、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后勤保障、公车管理、来访接待、考勤管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综合文秘、公文处理及督办工作;负责局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负责局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及会议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局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管理制度的修订和监督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岗位设置、招录聘用、调配流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职级晋升和离退休等人事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主要职能:负责组织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省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扶贫、城乡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异地就医和结算等政策;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综合业务股负责上述职责的综合协调,同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局属单位2个:

(一)眉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方面市级统筹政策规定。

2.负责县域内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方面市级统筹基金预算和决算管理,制定县域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统筹基金收支计划;建立和完善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3.负责县域内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稽核检查以及协议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县域内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协议签订、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县域内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城镇职工大病累计报销和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直接结算费用审核、支付等工作。

6.负责县域内离休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服务和医药费的审核报销及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工伤、医疗管理工作。

7.负责收集整理经办工作信息和政策执行的调研、业务运行分析以及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工作。

9.承担协议管理医药机构业务指导工作。

10.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眉县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病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全县大病医疗保障法规政策和药品、医用耗材方面的调研工作。

3.组织协调上级大病医疗保障咨询专家委员会对全县大病医疗保障政策落实、运行等情况进行决策咨询和政策研讨。

4.受市县医疗保障局委托,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大病保险经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县大病医疗保障基金、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分析评价,做好全县大病药品、医用耗材信息发布等工作。

6.承办市县医疗保障局及市大病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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