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眉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要求,按照实施方案,眉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现将项目实施农业主体拟补贴名单公示如下:
广大干部和群众如有不同意见,请按时向眉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期限: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7日
联系电话:0917-8997806(农机中心办公室)
眉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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