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对渭河眉县南寨—岭堡段河道防洪治理项目勘测设计单位进行招标的请示》(眉渭保字〔2023〕42号)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陕西省招投标有关管理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招标组织形式。渭河眉县南寨-岭堡段河道防洪治理项目勘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同意本项目委托具有国家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并已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建立信用档案的招标代理机构对编制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同意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公告必须在市级指定媒体和网络上发布。
三、同意该项目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渭河眉县南寨-岭堡段河道防洪治理项目勘测设计标项。
四、同意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五、同意眉县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为本项目法人,负责组建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组织该工程招标工作。
六、同意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其中:法人单位参加1人,其余4人均从省级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选。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形成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
请你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陕西省招投标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招投标程序,确定渭河眉县南寨-岭堡段河道防洪治理项目勘测设计单位,确保成果符合要求,为工程建设提供保障。
眉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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