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财政决算编制情况
2024年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批准,我县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调整为48030万元,支出调整为272426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9452万元,支出调整为984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50450万元,支出调整为443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41万元,当年无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经决算,2024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80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9969万元,下降20.5%;企业所得税完成1621万元,增长8.9%;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512万元,下降18.5%;房产税完成1671万元,增长10.9%;印花税完成1046万元,增长26.3%;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874万元,增长18.8%;土地增值税完成1052万元,下降52.1%;车船税完成989万元,增长26%;耕地占用税完成675万元,下降69.4%;契税完成4174万元,增长11.1%;专项收入完成4443万元,增长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732万元,下降38%;罚没收入完成2561万元,下降0.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4169万元,增长108.5%;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948万元,下降33.5%。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24年全县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724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98万元(含专项补助,下同),下降7.5%;公共安全支出7729万元,增长8.7%;教育支出63498万元,增长1%;科学技术支出2829万元,增长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80万元,增长1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66万元,增长16.4%;卫生健康支出17282万元,下降8.3%;节能环保支出5097万元,下降20.9%;农林水支出40353万元,下降3.2%;交通运输支出5918万元,下降23.3%;住房保障支出6379万元,下降1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17万元,增长22.6%。
经决算,202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96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0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3226万元,一般债券及再融资债券收入103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19万元。全县财政总支出296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426万元,上解支出61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88万元,调出资金619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5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零,当年收支平衡。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4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46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40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31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15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84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节能环保支出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595万元,农林水支出1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34万元,其他支出73406万元(含专项债支出7263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21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29万元。
经决算,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71179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4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39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0300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619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842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7117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9842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94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35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零,当年收支平衡。
(三)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207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426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780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7397万元。
(四)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万元。当年无支出,年终结余41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市级批准下达我县的政府债务限额为381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05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90600万元。截至2024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7372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624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87478万元。
(六)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
1.稳中求进,以进促稳,财政保障提质增效。一是加强组织收入,开展税费收入综合整治,强化部门涉税信息共享,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同时通过加强我县砂石资源管理、国有资源(资产)处置收入,当年实现一次性非税收入1.33亿元,顺利完成全年收入任务。2024年地方财政收入48030万元,同比增长5.5%。二是强化政策研究,组建争取财政投资工作专班,精准发力积极争取。2024年共争取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33226万元,较上年增加23978万元,其中: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基数增量资金10074万元;防范化解风险一次性财力补助及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奖补资金15599万元。另争取到一般债券资金95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27900万元、超长期国债资金13545万元。三是积极推进土地指标交易。2024年通过土地指标流转实现财政收入1.66亿元。四是盘活存量闲置资金。开展财政存量资金、财会监督、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同时借力纪巡审联动,加强单位资金使用监督管理,2024年共收回单位存量资金1363万元。
2.优化支出,兜牢底线,民生福祉持续增进。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4亿元,同比增幅6%。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执行人大预算批复,坚持“三保”优先支出,集中财力兜牢“三保”底线,全年“三保”支出12.5亿元。二是持续推动民生事业发展。着力支持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发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2024年,全县累计投入民生资金23.7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三是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有力。聚焦县域发展关键领域,在乡村振兴、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县域道路建设、文体中心、数字政府建设等方面精准投放资金支持重点项目落地见效。重点民生、县域经济发展等重大支出的有效保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3.严控债务,防范风险,财政运行稳健有序。一是全面化解政府法定债务。2024年,财政资金安排并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息1.27亿元;通过积极争取协调,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到期的棚改项目专项债券3.94亿元中的3.74亿元成功实现展期,有效化解债务逾期风险。二是积极清偿企业账款。整合各类资产资金,采取现金清偿、以资抵债、协商调整等方式加大清偿化解力度,争取到位偿还清欠企业账款专项债资金4.5亿元。三是全力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紧抓政府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争取置换隐性债务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全年共化解隐性债务1.7亿元。四是全力消化暂付款。2024年,财政通过扣减财政补助资金、收回存量资金和财力安排等方式,消化财政暂付款0.52亿元。政府债务的高质量管控,不仅降低了财政运行自身风险,也为我县财政的良性运行筑牢“防火墙”。
4.制度改革,提升效能,财政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管理理念,实现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2024年对28个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事前预算评审工作,涉及金额8437.85万元,审定项目执行金额3863.15万元,审减金额4574.7万元,审减率达到54.22%。二是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按照《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绩效考评,提高了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调拨原公安局资产用于县人民武装部营房建设,通过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三是以财会监督为着重点,落实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开展四项检查,查出各类问题13个类别,逐一销号整改,规范财经秩序,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开展财政基础管理专项整治,对照财政部门62个重点事项,全面梳理关键岗位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财政内控管理制度,形成全过程、多层次的内控监督网络。各项改革之间的有机衔接和深度融合明显增强,财政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财政整体职能作用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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