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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29 08:15:00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眉县农业农村局《眉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中心向全县公开遴选6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特制定《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申请基地需在眉县辖区内,且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县农技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示范基地需具备的条件

1.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2.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

3.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4.建立完善基地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

四、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镇(街)农业综合服务站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在所在镇(街)农业综合服务站审核后,将基地相关材料报送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通过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合格后予以认定。

五、示范基地的职责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并对基地建设、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药、肥料等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进行补助。同时,示范基地应明确以下职责:

1.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到基地观摩和学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工作,积极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试验示范、观摩、培训等活动。

3.基地要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和辐射源。并按模板制作“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4.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17-5545509)



                                                   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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