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务集团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工作的通知》《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规定,现将陕西省水务集团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污水处理运营成本监审结论向社会公开。
一、企业基本情况
陕西省水务集团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眉县金渠污水处理厂),最初由眉县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组建,2014年正式运营。2019年11月,眉县人民政府、眉县经开区管委会与陕西省水务集团签订《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合作协议》,于2021年6月正式移交陕西省水务集团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管理运营,并享有长期污水处理唯一特许经营权。法人代表王孟刚,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污泥处理技术研发、再生水生产服务;水污染治理;金属材料及机电设备的销售等。
该公司2022年平均在册职工15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主要负责开发区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生产、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服务人口5000人左右。污水处理采用CASS+砂率工艺,设计日处理污水5000吨,实际平均日处理2980吨。
该公司2022年上报营业总收入464.47万元(含2021年度营业收入111.64万元),成本支出198.17万元,期间费用160.6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26万元。年污水处理量108.77万m³,年均污水处理成本3.31元/m³。
二、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陕西省定价目录》;
3.《陕西省成本监审目录》;
4.《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8号令);
5.《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1096号);
6.《陕西省水务集团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陕建华会审字〔2023〕60号);
7.企业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三、成本监审程序
1.进行初步审查。我局会同县住建局、财政局成立了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小组,对陕西省水务集团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并下达了《实地审核通知书》,同时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成本监审对象及目标,方法及时间安排、调查方法,确定监审人员,并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
3.开展成本监审。实地调查,听取企业负责人详细介绍,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原则进行审核,并调查取证。
4.起草监审报告。根据审核情况,起草成本监审报告,将成本核增核减情况及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陕西省水务集团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并交换了意见,下发《成本监审结论书》。
四、成本审核主要内容
眉县经开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污水处理定价成本,包括污水收集、输送、处理以及污泥处置全过程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
五、成本费用核增、核减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员工人数及薪酬
1.2022年该企业上报从业人数16人。依据《中共陕西省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各子公司人员定编情况的通知》以及企业工资统计表,核增生产人员1人,核定该企业2022年从业人员17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生产人员9人、临时人员2人)。
2.该公司2022年上报工资支出958150元,(含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福利费等,其中临时人员工资30861元),年人均工资66234元。依据《关于<陕西省水务集团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施薪酬改革请示>的批复》及《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管理办法》,据实核算。(1)核减2021年医疗保险8190元、临时人员工资2600元;(2)核减职工福利费28163元。核定2022年职工薪酬919197元)(含临时人员工资30861)。
(二)固定资产折旧费
该公司上报2022年固定资产折旧费504311元,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管理办法》《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合作协议》《眉县金渠污水处理厂资产、负债划转移交协议》,核减固定资产折旧12887元(调增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资产报废),核定固定资产折旧491424元。
(三)财务费用
该公司上报2022年财务费用支出979479元,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管理办法》,核减财务费用960000元(该项财务费用支出无借款合同、无票据),核定财务费用19479元。
(四)应抵扣或冲减成本费用项目
该公司2022年其他业务收入10000元,核定冲减成本费用10000元。
(五)污水处理量
该公司上报2022年污水处理量1087738m³,依据《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合作协议》《眉县金渠污水处理厂资产、负债划转移交协议》,核增污水处理量189762m³,核定污水处理量1277500m³。
六、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核定污水处理定价总成本2578386元,其中:污水处理定价成本1796479元,污泥处置定价成本176720元,期间费用602632元,税金及附加12555元,应抵扣成本费用10000元。核定年污水处理总量1277500m³,核定污水处理平均单位成本2.02元/m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报告是根据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所作的,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该企业负责。
2.本报告仅对2022年度企业污水处理实际成本进行了确认,对企业上交集团财务费用96万元(无借款合同、无票据)未做确认。
3.由于成本项目与会计科目的差异,对部分成本项目归集做了相应调整。
4.本次成本调查机构及参加人员与被调查单位无利害关系。
5.本报告仅供价格部门定价决策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事项。任何单位及个人引用本报告数据,由此产生的误差,本报告制作单位及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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