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眉县食药监局在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了规范化药房巩固提升工作,为有效防控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推动规范化药房巩固提升工作有序开展,县食药监局领导高度重视,提前谋划,高标准要求,在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规范化药房建设宣传培训的基础上,县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分管领导及药械监管股(科)室监管人员巡回到各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指导,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的证照、人员职称、机构设置、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等情况。同时,监管人员逐户深入各医疗机构,对药房是否独立设置,内外部环境是否清洁卫生,地面、墙壁、门窗、顶棚是否光洁、干净无尘,货柜是否无尘、防潮、避光;药房是否开架销售药品和临街开放,是否张贴处方药广告或进行促销宣传活动,设施设备是否配置必要的空调、冷藏设施、换气扇、温湿度计及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避光等设备;中药药斗是否正名正字,戥秤是否校验;药品采购是否索取合法票据,票据内容有无品名、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及日期,是否做到票、帐、货相符,是否索取查验供货单位加盖供货企业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质量保证协议、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销售人员授权书及身份证等复印件;验收、养护及陈列与储存、各种记录(药品购进验收、养护、拆零记录、温湿度记录、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毁形记录等)是否规范完整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

通过县局培训指导、各镇(街)食药监所督促检查,各医疗机构按照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积极进行了整改提升,优化了药房内外部环境,更新了设施设备,统一更换了制度牌,完善了各种档案资料。经医疗机构自查、县局考核验收,截至目前,全县172所基层医疗机构中,167家已达标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剩余5家正在积极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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