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初中:寄宿生750元/学期,非寄宿生375元/学期;小学:寄宿生625元/学期,非寄宿生312.5元/学期。
2025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全县共涉及36所学校,3403名学生,共发放资金163.86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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