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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眉县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2-26 08:30:21

按照《关于印发宝鸡市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宝2024〕72号文件要求现拟对涉及县营头镇人民政府负责整改,我局牵头验收的1个问题申请市级销号,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如有对公示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电话/传真:0917-5542620  

邮箱:mxcsglzfdd@163.com

地址: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3楼办公室

        附件:眉县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docx



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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