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眉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眉办发〔2021〕87号)要求,眉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周密部署、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将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聚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生态环境与黄河流域保护等重点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财政保障,现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资金统筹保障,筑牢生态治理财力支撑
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精准下达专项预算,2025 年累计下达生态环保及相关专项资金16027.73 万元,覆盖重点秦岭生态保护、黄河流域治理、地质灾害防治、林草生态恢复、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1.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执行下达宝市财办预〔2024〕90 号、宝市财办预〔2025〕28 号资金,合计873 万元,用于提升重点生态区域保护与补偿能力。聚焦生态功能重要性突出、生态系统脆弱的重点区域,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全面强化保护管控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2.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资金。执行下达宝市财办资环〔2025〕9 号资金,合计795.05 万元,支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与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立足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的新形势,以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修复受损自然资源为核心,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科学化的防治与修复体系。推动形成“防治结合、修复同步”的良性循环。
3.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批次执行下达宝市财办资环〔2025〕8 号、14 号、27 号、88 号资金,合计1196.68 万元,强化林草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坚守林草资源生态安全底线,统筹推进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全面提升林草资源质量和生态功能。加强天然林、公益林保护,遏制林草资源退化趋势,推动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持续提升。
4.省级生态环境与黄河流域专项资金。执行下达宝市财办资环〔2025〕28 号、76 号资金,合计554 万元,支持生态治理与黄河流域重要湿地保护。立足生态治理全局,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强化统筹协调,推动生态治理提质增效与黄河流域重要湿地精准保护。
5.中央基建投资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执行下达宝市财办建〔2025〕144 号资金265 万元,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工程建设。聚焦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集中攻坚,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质增效。围绕水土流失治理、河湖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
6.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执行下达宝市财办资环〔2025〕123 号、127 号资金,合计1660 万元,重点支持秦岭生态保护与李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秦岭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具有独特的生态价值和生物多样性,李家河作为区域重要水体,其水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周边生态安全和群众生产生活,重点强化两大区域的生态保护与治理。
7.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执行下达宝市财办资环(2024)9号、宝市财资环(2025)109号资金,合计2122万元,重点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财政资金拨付以“聚焦重点、分类施策、快速落地、严控低效”为核心,紧扣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重点污染物治理,覆盖工业源管控、移动源治理、扬尘污染整治、区域联防联控等关键领域,全流程围绕“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绩效跟着生态走”的逻辑推进,确保资金拨付与治理任务同频同步。
8.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执行下达宝市财办资环(2025)45号、111号资金,合计8562万元,重点支持水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财政资金拨付以“流域统筹、分类管控、精准补短板、强化协同”为核心,聚焦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控等重点领域,结合水环境治理的系统性、长期性特点,优化资金拨付机制,推动形成“流域共治、上下联动、权责明晰”的资金保障体系,确保资金拨付贴合流域治理实际需求。
二、严格资金规范管理,提升使用效益
一是规范下达流程。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以正式文件及时下达各项资金,明确用途、强化约束,确保专款专用。二是突出投向重点。聚焦秦岭生态保护、黄河流域治理、地质灾害防治、林草生态恢复、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关键领域,精准投放、集中发力。三是强化监管问效。坚持资金拨付与监管同步,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与资金全过程管理,推动资金高效使用、项目落地见效。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紧盯中省政策导向,积极申报生态环保类项目资金,拓宽资金来源。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生态环保重点支出,健全常态化、稳定化投入机制。三是深化资金绩效管理,强化跟踪问效与监督检查,切实把每一笔资金用在生态治理关键处。四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配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眉县财政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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