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陕西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陕乡振发〔2023〕45号),宝鸡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宝乡振发〔2023〕46号)文件精神,按照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关于下达眉县2024年度中省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眉乡振发〔2024〕3号)文件要求,各镇街积极行动、加大宣传力度,进村入户认真摸排,现收集到符合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政策要求的农村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补助资料489份,经县农业农村局复审489名跨省就业人员均为农村脱贫家庭人口,符合眉县农村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现将489名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花名册下达各镇街,请各镇街及时在财政所一卡通系统录入人员信息,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内更新信息。县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通”兑付24.45万元资金到户。
附件:1.2024年第二批农村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情况汇总表.doc
2.2024年农村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花名册(第二批).xlsx
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5日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