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眉县猕猴桃区域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推动我县猕猴桃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眉农计财发〔2024〕4号)精神,对在品牌宣传工作中,能够积极参与并配合眉县猕猴桃区域品牌宣传推广和规范使用区域品牌标识的果业企业、合作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具体如下:
共计8家实施主体,补助资金合计15万元
1.陕西齐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2万元;
2.眉县金桥果业专业合作社2万元;
3.陕西贝壳果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万元;
4.眉县齐齐徐香猕猴桃专业合作社2万元;
5.宝鸡百泽异美园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万元;
6.陕西千裕酒业有限公司2万元;
7.陕西秦硕果味跳动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万元;
8.眉县鹏盛达农副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1万元;
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至5月23日(5个工作日),对上述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眉县果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917-5558593
眉县果业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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