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5〕42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部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眉农计财发〔2025〕8号)安排,通过公开遴选、自愿申报、现场核查、资格审核,经综合评定,眉县眉坞农夫猕猴桃专业合作社1家主体拟为2025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30日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实施主体有异议,请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917-5541295
联系单位:眉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地 址:眉县平阳街358号
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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