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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拟实施主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25 18:05:01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5〕42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部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眉农计财发〔2025〕8号)安排,通过公开遴选、自愿申报、现场核查、资格审核,经综合评定,眉县眉坞农夫猕猴桃专业合作社1家主体拟为2025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30日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实施主体有异议,请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917-5541295    

联系单位:眉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地  址:眉县平阳街358号

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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