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6 15:06:5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眉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机构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工作职能与领导班子信息;机构概况、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信息保持稳定公示。二是动态发布工作信息。全年向政府网站提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113条,依托宝鸡环保公众号推送工作信息31条。三是强化业务平台信息公开。通过业务平台公开信访投诉处理、行政处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信息109条。四是公开项目招标信息。2025年公开招标项目设计服务2个,集中采购项目1个,总金额550万元,包含眉县渭河经开段水污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眉县西沙河水污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五是规范环保督察信息公开。2025年6月,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全程公示督察公告,开设专栏,公示整改情况,其中公示中央督察反馈问题18个。六是主动公开人大建议办理信息2条;政协提案办理信息1条,公示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相关要求,完善信息审核机制,执行“三校三审”制度。完善《眉县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16项,秉持“应公开尽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及时、准确在政府网站、信用平台及各类业务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以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为核心载体,集中公开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数据、大气污染防治季度质量改善情况、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等,同步更新单位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工作职能等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使用。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动态更新专栏内容。

(五)监督保障。完善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监督保障制度。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保障,严格执行内容审批、签发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各股室负责审批,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符合规范要求。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重大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5年未发生重大责任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在县政府和市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问题,如污染治理信息披露不够、污染减排数据解读欠缺等。

下一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将细化公开内容,聚焦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生态修复等核心业务,加强数据对比、成效说明等内容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公开需要,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2026年1月16日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