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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7 08:23: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将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公示。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县文旅局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立足文旅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在部门动态、公共文化服务、涉及市场主体等栏目发布信息90余条,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坚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本单位以下属单位开设5个微信公众号,其中“眉县文旅”发布信息1200条、“眉县图书馆”发布信息522条、“眉县文化馆”发布信息103条、“张载祠”发布信息303条、“眉县博物馆宣传”发布信息121条;5个微信视频号,其中“眉县文旅”发布视频274条、“眉县图书馆”发布视频82条、“眉县文化馆”发布视频33条、“张载祠”发布视频59条、“眉县博物馆宣传”发布视频18条;1个抖音号“眉县文旅”,发布视频270条。

(五)监督保障。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以及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实施,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统一部署推进。压实责任,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划分了工作责任,各股室主动按照职责分工,多渠道公开进展及落实情况,加强政策解读。确保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薄弱环节:一是新开设专题报道栏目“关中文化(宝鸡)生态保护区”,更新内容少、频次低;二是信息审核流程细化、筛查精准度有待提升。

2026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网络平台运维保障,一是深化“关中文化(宝鸡)生态保护区”栏目建设,每月更新不少于2次,动态响应群众需求;二是健全“三审三校”全流程审核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强化敏感信息筛查和人员培训,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合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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