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将眉县横渠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政策解读和互动交流,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公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我镇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惠企利民政策发布质量。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2条。其中在眉县人民政府政务平台发布工作动态信息48条;在“眉县宣传”微信平台、县融媒体、宝鸡日报等各类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29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宣传公示栏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开展情况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共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通,镇党政办对眉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后台不断进行规范管理,制定信息审查发布制度,确定专人对信息发布进行监管,按照县政府信息中心要求,2023年度共对信息发布后台进行了4次检查整理,实时对全镇5个企业微信工作群实施动态监督。
(四)监督保障
为保障我镇政府工作顺利全面展开,我镇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采用定期、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各村落实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保公开工作有抓手有保障。保障政务服务和信息公开安全平稳运行。坚持每月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有效保障了我镇政务新媒体账号健康安全运行。
(五)“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我镇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承担政务公开栏目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落实内容不能及时更新;二是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发布平台管理还不够规范;三是信息上报不够重视,不够主动。
(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审核发布流程等管理制度,围绕工作动态、特色亮点、经验做法等方面,按照每月至少发布一条信息的要求,及时更新栏目信息。二是规范化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我们将安排专人负责,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信息数据更新周期和数据格式标准规范,做好相关栏目内容保障工作。同时,我们还将及时准确更新平台数据,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平台管理质量和水平。三是强化信息管理审批流程。规范信息创作编、审、签、发各环节管理,严防政治错误、表述错误、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发生,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眉县横渠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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