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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营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08:29: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第19条、20条、21条规定,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单位职能职责、领导分工、镇街简介、镇街快讯、信息公开、通知公告等六大板块的相关内容,对调整以后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构设置情况及时更新,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本年度更新领导分工1次,上传镇街快讯21条。

(二) 依申请公开开展情况

2023年我镇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二是制定了《营头镇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设立了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发布和管理,建立了各机关站办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镇长终审的信息核查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对外发布信息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由镇宣传干事专职负责新媒体信息建设,对政务公开工作设置AB岗,保证工作连续性。设立镇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积极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信息及各类政策指引。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政务信息制度培训2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眉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在机关学习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六)“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今年共公开政协提案办理情况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一是申请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二是落实情况保障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答复有待进一步规范。

2024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高效率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机制保障,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要求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及时掌握了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规定、标准要求等内容,注重把握相关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加强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眉县营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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