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眉县金渠镇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2 14:2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镇具体实际,依法向社会公布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金渠镇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眉县政府网站相关工作制度,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领域,扩大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镇严格按照《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单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机构概况、镇街快讯等相关内容。全年公开镇街快讯、信息公开、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等版块事项累计32条,在县级以上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22条,全面展现我镇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镇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金渠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办长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工作人员设置AB岗,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保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及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制度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镇宣传干事负责每月美篇制作,全年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22条,公示基层政务公开落实情况6条,确保全镇重要内容及时传播。同时在镇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等信息公布上墙,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水平。全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制定信息编发激励机制,强化干部信息宣传意识,每月按时发布全镇动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进一步了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落实公开+服务要求,在我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1人兼职负责帮查工作,及时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业务咨询等服务。

(六)“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我镇暂无“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相关信息及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虽然我镇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布信息数量还不够多,涵盖领域还不够广,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承担政务公开栏目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落实内容不能及时更新;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仍需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信息公开责任;聚焦镇域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更新镇街动态,坚持当天发生的事情在当天撰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领导审稿要求签字发布,及时向政府网站供应高质量稿件,更好保证信息时效性;积极运用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眉县宣传、美篇等融媒体平台的使用,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对业务同志教育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镇未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眉县金渠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