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要求,我局拟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涉及我局任务中已完成整改的以下4个问题进行销号,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我县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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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销号任务的公示
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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