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联合省乡村振兴局对全省2023年提前批次下达中省衔接资金备案项目进行交叉审核反馈意见和市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对20个产业发展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和绩效目标进行完善,对水质检测项目(涉及资金111.9万元)和部分道路水泥硬化项目(常兴镇尧柳村、横渠镇横渠村、营头镇第二坡村)使用资金级次进行调整,形成《关于调整眉县2023年中省提前批次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眉乡振发〔2023〕13号)进行备案,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眉县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明细表(调整后).xls
2.眉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明细表.xls
公告期: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受理人:冯周侠
联系电话:0917—5542186
联系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
监督电话:0917—5542186 12317
监督邮箱:xmzjg5541581@163.com
眉县乡村振兴局 眉县财政局
2023年4月3日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