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 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0年3月25日,县政府印发了《眉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眉政发〔2020〕5号),现解读如下:
为规范市场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宝鸡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方案主要由监管平台、基础准备、抽查检查流程、工作保障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监管平台。依托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宝鸡市企业事中事后智慧监管云平台进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平台使用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二部分基础准备。一是各部门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并录入公示;二是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制定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制度,如有调整需向社会公示;三是双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四是建立本单位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时动态调整;五是各部门要制定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指引;六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第三部分抽查检查流程。一是资料准备。执法检查人员按照“一企一表”的方式,打印《眉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表》和各部门制作的各种检查事项专项检查表。二是预先告知。联合抽查牵头部门应当在检查前向检查对象发放《眉县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检查通知书》,告知配合检查的相关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检查活动或检查事项不宜告知通知的,不得向企业透露情况。三是现场检查。联合抽查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相关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四是形成检查结果。执法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讨论确认相关检查结果。五是结果审核与公示。检查小组成员在检查结果作出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录入检查结果。六是检查结果反馈。联合抽查检查结束后,牵头部门要对本次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有关资料以及工作报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七是资料归档。联合抽查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资料由各参与检查部门按照“一次一档”的要求分别进行立卷、归档和保管。
第四部分工作保障。一是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县级有关部门业务培训,县级各有关部门负责主管行业系统业务培训。二是县政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经费、人员、设备、车辆等保障,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督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各有关部门可以结合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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