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2020年3月27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就对本通知具体事项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为切实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我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制定依据
按照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宝农发〔2020〕37号)。
三、制定背景
全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今年以来,湖南、四川先后发生2起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新疆发生1起口蹄疫、4起野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宝鸡市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有所抬头,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保护力不高,存在较大的疫情隐患。春季畜禽补栏调运频繁,候鸟向北迁徙,畜禽免疫抗体保护力下降等因素,都增加了疫病发生风险。
四、工作时限
2020年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10日全面启动,4月30日结束。
五、责任单位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人民政府
六、职责分工
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
七、工作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做好猪瘟、狂犬病、新城疫的全面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群体强制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利用春防工作有利时机,统筹做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人畜共患病等防控工作。
八、技术措施
(一)春防工作措施
1.夯实各镇街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免疫工作责任。
2.认真做好疫苗供应与管理。
3.切实做好免疫登记和建档。
4.强化免疫技术培训。
5.加强免疫信息报送。
(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措施
1.各镇街落实疫情监测排查、清洗消毒、调运监管、屠宰环节“两项制度”等综合防控措施。
2.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做好生物安全防护,提升全链条生物安全水平。
3.县市场监管局要强化全县大中小餐馆、酒店餐厨废弃物的监管,严禁泔水喂猪。
4.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处置,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疫情不传入我县。
(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措施
综合运用监测、检疫、免疫、扑杀、消毒相结合的方法,推动《宝鸡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防治目标落实。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二)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
(三)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准备。
(四)探索动物疫病防控新机制。
(五)强化督查,夯实各项工作责任。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