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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来源: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2-02-23 14:52


文件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了适应城市的不断发展,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满足人民群众对声环境质量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噪声执法管理、建设项目实施、环境规划、噪声污染防治、信访矛盾处理提供科学的法律依据。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适用区域的基本含义,科学对眉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制定本方案。

二、声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分为五类声环境功能区,分别为0类、1类、2类、3类、4类,其中: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别。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三、主要内容

(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是针对眉县中心城区19.44km²用地规划区域中的11.0km²进行的,即东至张载路、绿意城东围墙、眉县中学东围墙;南至南环路(G310)、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南围墙;西至首善镇新庄村小学;北至滨河大道。覆盖人口近8.8万人。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眉县中心城区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共划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5个,区划面积为11.0km²,其中1类区划单元共计1个,区划面积为0.5km²,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4.5%;2类区划单元2个,区划面积为9.2km²,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83.6%;3类区划单元2个,区划面积为1.3km²,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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