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按低保保障标准的20%增发低保金(58元);儿童每人每月按低保保障标准的30%增发低保金(87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按低保保障标准的50%增发低保金(145元);三级残疾人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的30%增发低保金(87元);重病患者每人每月按低保保障标准的50%增发低保金(145元);父母离异的单亲未成年人每人每月按低保保障标准的30%增发低保金(87元);父母一方去世的单亲未成年人每人每月按低保保障标准的50%增发低保金(145元);哺乳期妇女在哺乳期内每人每月按低保保障标准的70%增发低保金(203元);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月按低保保障标准的60%增发低保金(174元)。低保对象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增发比例最高一项补助,不得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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