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要求,我县拟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涉及我县任务中已完成整改的以下3个问题进行销号,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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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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