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扬民主,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现将《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2年3月10日前,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其中《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由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54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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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眉县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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