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3月1日—2022年5月31日眉县水土保持监督站接受了陕西博安达建设有限公司石材加工厂项目等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杨其娟 电话:0917-5547783)
眉县水利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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