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县秦岭主梁以北开山采石的矿山采矿权已全部关闭注销。根据省财政厅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的《陕西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县政府印发的《眉县涉及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工作方案》,我县对符合矿业权退出补偿政策的8个矿山的剩余储量价款进行了核算,并对矿山建设投入成本进行了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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