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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动调整我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3-09-01 16:31

各城燃企业:

今年4月以来,我县居民用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上涨15%,为保障各城燃企业正常稳定运行和用户用气需求,按照中省市相关价格政策和我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联动调整我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关于联动调整我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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