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0-47号地块在2020年办理土地规划条件函时处于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老规划过渡阶段,新规划未完全投入使用,导致原数据指标不能满足现工业设计要求,依据《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19-2035)》,特将2020-47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调整为:容积率>0.7,建筑系数≥45%,绿地率≤13%。
现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建议。公示期内,各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以上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期: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5日止
办公地点:眉县金渠镇大桥口东部国际大厦九楼
联系电话:0917-5720066
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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