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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9 10:00

编号:(2022)第020号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宝鸡德兰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抵押贷款,金额为100万,期限为两年,抵押证明号为陕(2018)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685号。2020年4月21日宝鸡德兰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期结清了贷款。但原抵押证明遗失,无法提交。现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声明陕(2018)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68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证明补办手续。

联系方式:0917-5546422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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