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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公告(宝鸡市石头河工程建设与供水管理中心)

来源: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13 08:45

编号:(2022)第021号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宝鸡市石头河工程建设与供水管理中心遗失坐落位于眉县齐镇斜谷村国有土地使用权:眉国有(2010)第4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遗失补证公告。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联系电话:0917-5546422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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