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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公示(张德明)

来源: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17 09:04

继承(受遗赠)公示(张德明)

编号:(2023)第021号


宝鸡市眉县首善镇北兴村五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所有权人为张德明。张德明于2006年12月12日死亡。现张俊昆持相关材料((2023)陕宝眉证民字第47号、48号公证书)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将予以登记。

地址:眉县平阳街东段农业大厦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电话:0917-5546422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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