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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公示(李小平)

来源: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3 14:19

继承(受遗赠)公示(李小平)

编号:(2023)第022号


宝鸡市眉县首善镇景贤路花园小区东区2号楼503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马拉娥、李小平。李小平于2013年11月8日死亡。现马拉娥、李沫萱持相关材料(放弃继承权公证书(2023)陕宝眉证民字第17号、继承公证书(2023)陕宝眉证民字第18号、房屋买卖合同(2023)陕宝眉证民字第19号)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60天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将予以登记。

地址:眉县平阳街东段农业大厦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电话:0917-5541145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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