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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公告(庄作周)

来源: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17 11:12

编号:(2024)第125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庄作,遗失坐落位于眉县首善镇平阳街农行家属楼产权证1本,原房产证号:眉县房权证首善镇字第002057号;建筑面积:77.91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遗失补证公告。

地址:眉县平阳街西段城投大厦B座一楼

联系电话:0917-5541145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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