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1-05-18 11:05
截止2021年5月17日18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眉县生态环境信访件1件,现将第二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区县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是否办结备注10眉县齐镇官村庵村3组刘姓村民在其组东北侧搭建棚子长期将购买的牲畜在夜间进行屠宰,并将污水排放至路边污水坑内,因距离居民居住区较近,产生刺鼻性气味,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请督察组予以查处。眉县信访举报人反映的生猪屠宰点为眉县齐镇齐镇村17组刘长好生猪屠宰加工户。经多方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该屠宰加工户长期夜间生猪屠宰和购买生猪情况,只是在近三年春节前为周边散养生猪村民代为屠宰,屠宰量为每年5-6头,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未发现将污水排放至路边污水坑问题。但由于管理不到位,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对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属实截至5月12日,该生猪屠宰加工户屠宰加工设施已全部拆除,屠宰加工工具已封存。行政监管单位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等措施,杜绝问题再次发生。是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 年 5月9日-6 月6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507001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A005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