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6月6日22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眉县生态环境信访件16件,现将第二十五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
172 |
眉县营头镇铜峪村2组中间的钻天峰矿业,从3月起每天约有30辆大货车运输石头,扬尘污染严重;在1组和2组水源地附近的铜峪矿业,从2020年起开始将尾矿排至水源地周围,威胁水源地安全,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眉县 |
眉县钻天峰水泥灰岩矿废矿渣运输车辆覆盖到位。宝鸡铜峪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废水进入尾矿库经两道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宝鸡铜峪矿业有限公司至眉县钻天峰水泥灰岩矿治理点位间道路因沿山道路崎岖不平,沿途无住户,眉县恒达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洒水抑尘作业。 |
部分属实 |
眉县恒达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制定完善了废矿渣运输扬尘管控制度,道路洒水清洁,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
已办结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 年 5月9日-6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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