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6月6日22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眉县生态环境信访件16件,现将第二十六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
184 |
眉县首善镇首善街道第五村中学西侧200米处有一私人加工作坊长期生产塑料颗粒,存在粉尘、废气烟雾污染,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眉县 |
眉县首善镇鑫盛塑料制品厂擅自加工生产塑料颗粒,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及恶臭气体。 |
属实 |
已按照“两断三清”要求整改到位,塑料颗粒粉碎机已拆除。 |
已办结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 年 5月9日-6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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