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6016009640U/2022-00128 | |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12-13 |
名 称: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曾民办代课人员一次性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眉政办发〔2022〕77号 |
解读:《关于落实曾民办代课人员一次性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关于落实曾民办代课人员一次性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曾民办代课人员一次性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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