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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县营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09 09:13:42

《眉县营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宝鸡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批复文号:宝政函[2026]1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先将《规划》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

2026年6月9日-7月9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

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公示期间,可将意见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营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17-5790012

      附件:眉县营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示.pdf


营头镇人民政府

2026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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