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首善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宝鸡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批复文件号:宝政函[2026]1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规划》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6日-7月16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
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公示期间,可将意见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首善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917-5542821
眉县首善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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